2016年1月27日 星期三

應酬社交與藝術人生:閱讀《雅債》有感

前陣子家住魚池的明良兄辦了一場「買香菇送春聯」的活動,香菇是自己種的,春聯也是自己寫的。為了不久後的農民節活動,他又揮毫祝賀。我自己也承明良兄送過幾張字。再者自從開始玩陶後,賣的作品不到三件,送人的倒是十幾件了。

之所以提起此事,主要是聽過二名以繪畫為職業的前輩對於送畫及索畫的不同態度。前者特別痛恨他人索畫,特別是政治人物動不動就說「看得起你才向你要」;後者則認為,家中藏那麼多畫賣不出去也沒意義,不如送畫應酬。

柯律格的《雅債:文徵明的社交性藝術》對於明代藝術市場及社交活動的描述也與上述二名前輩的想法類同。當時的藝術家也經常以書畫作品交換禮品、絲帛、錢 財,甚至作為升官進取的門路。當時文氏族人之所以得以步入仕途,除了家族庇蔭外,還得依靠自己的書法或繪畫實力而被薦舉待詔。


但相對賦詩能力而言,書畫藝術又被視為工匠技藝,不值一覷。引用作者所述:「若我們不以藝術家這個放大鏡來看他,反過來就其宦途的發展來衡量,我們會發現,文徵明實為明代人定義裡沒有『朋友』的人。」(頁115)

不只文徵明如此,紀曉嵐和乾嘉時期的學者在清朝中央官僚幾乎不涉政治。乾隆甚至認為紀昀只可在文學藝術上增添雅趣,實非幹練之才(張維屏,《紀昀與乾嘉學術》,頁125)。

回頭來看藝術創作,「應酬社交」的作品成就不見得較差,有時現場落筆揮毫的即興創作反倒比獨自一人於書齋創作較高。薛春龍在研究王鐸藝術創作的文章指出, 王鐸身為明末清初的「貳臣」有時迫於現實壓力所需,必須出賣自己作品維生,有時也得敬獻作品獲得滿人官僚的認同,又或是贈送自己家鄉的河南地方官僚,以求 他們照顧庇祐自己的族人子弟。

回頭想想,藝術創作除了自我突破與認同外,還真不簡單!

又另外想想,作為醫生的柯文哲、武俠小說家的劉兆玄、詩人的陳武雄、搖滾歌手的林昶佐、跆拳道國手的黃志雄以及各行各業的傑出人士,當他們從政之際,他們又如何看待自己夢想的另一條路?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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